2008年12月28日 星期日

熊出沒

這個禮拜,除了飯島愛驟逝的新聞外,大概就屬兩隻從中國來的嬌客「團團與園園」在台北市掀起一陣激辯。舉凡購買方式到最後的運送過程,全部都充滿了爭議;即便已經入厝了,是否要有新的名字,也是有不同意見。事實上,當台北市木柵動物園以「中藥材」的方式輸入這兩隻中國大貓熊時,別說主權國家的對等問題,有沒有合乎台北市前後市長常常掛在嘴邊的「依法行政」,已是可見一斑。撇開這些問題,有些觀點,似乎可以用其他的角度來觀察,同時也讓人不禁欷噓;甚至加以唾棄!

2008年12月26日 星期五

Doppelte Staatsangehörigkeit

Nach der fast 290 Tagen Geduld ist die endgültige Antwort des Außenministerium der USA den Legislativ-Yuan erreicht. Infolge dieser Antwort hat die Abgeordnete Lee, Ching-An die amerikanische Staatsangehörigkeit und es gibt kein Protokoll zum Verlust dieser Staatsangehörigkeit. Obwohl sie darauf beharrt, dass das Außenministerium sich dazu noch nicht äußert, höre sie ab heute vorläufig mit ihrem Abgeordnetenamt auf. Aber ist es wirklich so wichtig, dass sie die amerikanische Staatsangehörigkeit hat oder gehabt hat?

In der Tat lässt uns gar nicht akzeptabel sein, dass sie diese Angehörigkeit besitzt oder besitzt hat. Das ist zugleich ein Widerspruch, dass sie die besitzt, während sie mit dem Fragerecht gegen den ehemaligen Vize-Oberbürgermeister Taipehs gesprochen hat. Allerdings liegt der Schwerpunkt ihres Falls von vornherein in einer anderen Problematik. Wie früher darauf hingewiesen wird, verstößt nämlich sie gegen § 20 Staatsangehörigkeitsgesetz.

§ 20 I S. 1 Staatsangehörigkeitsgesetz besagt, dass die Völker der Republik Chinas, die ausländische Staatsangehörigkeit haben, dürfen kein Amt der Republik Chinas innehaben. In Anschluss daran wird ein oder eine amtierende Abgeordnete gemäß § 20 I S. 2 Staatsangehörigkeitsgesetz vom Legislativ-Yuan abgesetzt. Aus diesem Grund trifft der Präsident des Legislativ-Yuans eine lächerliche Aussage, dass ein Absetzungsentscheidung des Legislativ-Yuans einer gesetzlichen Grundlage bedürfe. Darüber hinaus handelt es sich um ein gesetliches Verbot. wonach man etwas unterlässt. Trotzdem gibt das Staatsangehörigkeitsgesetz uns eine Toleranzfrist. Gemäß § 20 IV verpflichten sich die Vorhabenden, das Amt der Republik Chinas auszuüben, das aus der taiwanesischen Staatsangehörigkeit ausgeht, vor dem Innehaben des Amts auf ein ausländische Staatsangehörigkeit zu verzichten und innerhalb eines Jahres der Amtsdauer einen Prozess des Staatsangehörigkeitsverlusts zu erledigen und dann eine Bestätigung dazu vorzuzeigen. Dabei geht es um ein gesetzliches Gebot, von dem eine Handlungspflicht abgeleitet wird. Selbst wenn man darauf besteht, dass seine ausländische Staatsangehörigkeit unter bestimmten Voraussetzungen außer Kraft treten könne, muss man mindestens die Bestätigung dazu vorlegen, um die rechtliche Verpflichtung nachzukommen. Ansonsten verliert man dazu ein Vertrauen, weil ohne Beweis oder Nachweis alles nur in in der Rede beleibt.

Nach ihrer politischen Aktivität ist Frau Lee damit bekannt gemacht, dass die Bestätigung zum amerikanischen Staatsangehörigkeitsverlust eine unerlässliche Bedingung ist, die Volksvertretung auszuübene, gleichgültig auf einer kommunalen Ebene oder der zentralen. Damit kann sie gegen alles, das die ausländische Staatsangehörigkeit betrifft. Jedoch gelten die vorstehenden Regeln nie für sie, wenn sie im gleichen Fall geraten ist. Ihre Strategie, auf die Entscheidung der USA-Regierung über seinen Verlust der amerikanischen Staatsangehörigkeit zu warten, ist vielmehr eine Ablenkung. Damit könnte die Rede nicht von der Bestätigungspflicht im Sinne des § 20 IV Staatsangehörigkeitsgesetz sein.

2008年12月20日 星期六

三人成眾

正所謂「三人成眾」、「無三不成事」、「三個臭皮匠,勝過一個諸葛亮」,似乎一旦數字超過三,就是眾志成城的時刻。在法學院的生活中,似乎周遭的一切,也跟這樣的比喻相互呼應。

盤根錯節的慕尼黑情節

長久以來,慕尼黑大學似乎因其身處Bayern,又因其為Oberbayern政經所在之地,無形之中猶如天之驕子般,不但對於自己所出品的人才有著高度的信心外,非為該校所培育,似乎難以打如歃血為盟的黑幫集團。這樣的循環關係,似乎使慕尼黑大學法學院的教授聘用上,反映了此種鎖鍊般的血緣關係;若無在這所學校做過博士或教授資格論文,想要成為此地法學院的教席教授,簡直為天方夜譚。

當然,鐵律也是有鬆動的一天,面對強大的競爭,慕尼黑大學法學院開始轉為掠奪其他學校培養的出類拔萃者,獻上教席教授的頭銜,維持其一方之霸的地位。可是,自從有教席教授別抱琵琶後,邊陲效應是否會繼續發作,有待觀察。

2008年12月16日 星期二

Osnanbrück大學法學博士學程

根據Osnanbrück大學法學院的網站,該校不僅提供外國人攻讀德國法碩士的學程,也給予攻讀博士的機會。

一、申請資格:

按照博士規則第四條第一項以及第六條規定,申請者應該在Osnabrück大學從就讀兩學期、德國國家考試成績為Vollbefriedigend,並且要曾成功地參加法學的Seminar,才可以允許該校的法學博士學程。

接著同條第二項規定:
Bewerberinnen oder Bewerber mit ausländischem Studienabschluss können zum Promotionsverfahren zugelassen werden, wenn sie den erfolgreichen Abschluss eines rechtswissenschaftlichen Studiums an einer Universität außerhalb des Geltungsbereichs des Hochschulrahmengesetzes nachweisen und dieser mit dem Abschluss eines rechtswissenschaftlichen Studiums an einer Universitä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vergleichbar ist. Über die Zulassung entscheidet die Dekanin oder der Dekan. Ablehnende Entscheidungen trifft der Fachbereichsrat.

2008年12月15日 星期一

Osnanbrück大學德國法LL.M.碩士學程

Osnanbrück大學的法學院,跟歌廷根大學同處於Niedersachsen邦,是當地三所法學院中的一員。

一、學程目的:

理解德國法

二、申請資格:

跟之前的德國法碩士一樣,在專業知識上,成功地結束台灣的大學法律系學業。..., wenn der erfolgreiche Abschluß eines rechtswissenschaftlichen Studiums an einer Universität außerhalb des Geltungsbereichs des Hochschulrahmengesetzes nachgewiesen wird.

以及足夠的德語能力。這裡應該就是DSH或TestDaF證明。

2008年12月4日 星期四

英國公園的亞洲風

不是英國才有公園,在這鄉巴佬的慕尼黑城中,也有一個讓慕尼黑人到處走路有風的公園,它就是「英國公園」(Englischer Garten)。英國公園位於慕尼黑的東北方,是一座傲視全球的城市心臟。其四點一七平方公里大的面積,比紐約的中央公園以及倫敦的海德公園還要廣大。至於為何取名為這麼洋味的名字,乃是在公園設計之初,並不採取法國巴洛克式的公園造景概念,而是選取英國的風景公園概念


2008年11月21日 星期五

Prof. Christoph Möllers


不知道是因為教室的設計,還是身形的關係,這位年輕的教席擁有者Prof. Dr. Christoph Möllers,半仰著頭,在跟大家道完歡迎,介紹完自己是新來的教授之後,問大家什麼是國家法?為什麼需要國家?在這之前,這位上起課來,來回走動,不時揮舞著手勢的德國教授,先跟大家說:「我知道我講話很快,而且鮮有停頓,我會嘗試放慢的,讓大家聽得懂我在說什麼。」事實上,有慢過嗎?這就是儼然已成為明日之星,也是擊敗強敵,成為Prof. Badura與Prof. Starck的繼任人選,並且讓Prof. Schmidt-Aßmann得意不已之年輕的國家法教授,Prof. Dr. Möllers。他的師承與學經歷,就不用贅述了。以下就講幾則有關他的小故事。





2008年10月28日 星期二

此一時也,彼一時也

如果將時間拉回大約一年前,Horst Seehofer不但是一個失利的CSU政治人物,也是該黨避之唯恐不及的名字。豈知一場2008年九月的邦議會改選,CSU不但失去了絕對多數的席次,使得Bayern再也不再僅僅是藍天與白雲外,也因為這場空前的失利,一下子折損兩個CSU政治人物,Günter BecksteinErwin Huber,Seehofer變成帶領CSU繼續邁進的領袖人物。

2008年10月18日 星期六

還是走了

家門口,車旁邊,您破天荒地告訴我對我的支持,叮囑我在外一切小心,有什麼事,您還要我務必跟您講,一起想辦法解決。豈知沒多久,您就昏迷不醒。本以為今天一切充滿希望,接下來的每一天,都是嶄新的奮鬥,沒想到在晚間,還是接到您的噩耗:您還是走了!我該感念上蒼對您的眷念?還是該悲悼太過短暫地翁婿之緣。

2008年9月12日 星期五

明斯特(Münster)大學德國法碩士(LL.M)課程(新)

因為有網友提到明斯特大學的德國法碩士課程已經改變,所以我就上網瀏覽一下。自接下來的冬季學期開始,專門給外國人唸的碩士課程,改名為「Master „Deutsches Recht“」,申請方式,請參考此網頁。在修課內容上,做了以下的改變


基礎階段(Basismodul)/(8 ECTS-Credits)

在第一學期,設計了基礎階段,分為:

一、德國法導論(der Vorlesung „Deutsches Recht für ausländische Studierende“)
二、德國法方法論(der Veranstaltung "Methodik des Deutschen Rechts")
三、外語課程(einem Fachsprachkurs)
這三個課程中,最特別的是,德國法導論會在其他課程開始前,以Blockveranstaltung 的方式進行;亦即密集地在一段時間將德國法導論上完。

2008年9月11日 星期四

左右共治

上上個禮拜,參加一個聚會,會中,有人又提出文茜小妹大的看法,大意為:陳文茜在2003年向大家道歉,說一九九七年修憲時,雖然有想到有可能組成所謂的少數政府,但想到當時臺灣的民主發展成熟度以及政治人物的智慧,除非頭殼壞去,不然不會發生這種事情。這是我第N次聽到這種自行脫罪的說法;我甚至還聽過這位小妹大,在2100節目中說道,台灣在一九九七年修憲後,是朝內閣制傾斜的政府,真是荒天下之大謬!如果真的覺得歉意,犯了如此重大的修憲錯誤,還有資格在過去幾年主持政論節目嗎?其次,這樣的說法,毋寧是再次地羞辱陳水扁罷了。如果容我回憶一九九七年的歷史,時任民進黨主席的許信良自己夜奔敵營,帶來了一則要修憲的消息,變革最大者,就是將閣揆同意權拿掉。當時民進黨的立法委員是反對的,當時臺灣多數的法政學者更是盡全力阻止總統大權獨攬的作法。可是我們的許主席說什麼呢?這位陳文茜小姐又幹了什麼呢?難道是眾人獨醉,這兩人獨醒嗎?說穿了,按照當時民進黨的總統提名規則,許信良應該是2000年最有可能的總統候選人,台北市長剛落敗的陳水扁,反而是受制於提名規則,無法參與黨內初選。因此,許信良、陳文茜這兩個人到底在打什麼算盤,已經再清楚也不過了。儘管如此,既然講到左右共治,還是稍微釐清一下這個構想。

談左右共治前,必須先理解歐洲政治的光譜。由於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兩大陣營,歐洲的政黨,大抵上分為右派政黨與左派政黨。由於西歐的國家,不是君主立憲,大多就是轉成內閣制的民主國家,所以國會選舉就變成非常重要。內閣制的政府體制,特點在於立法權與行政權來自於同樣的民主正當性,並且由取得國會半數席次的政黨組成政府。若沒有一個政黨達到這樣的條件,就是由組成過半數席次的政黨同盟來組成政府;亦即聯合政府。政黨同盟的產生,大多是找與自己意識型態相近的政黨。以德國為例,在施洛德擔任總理時,就是找綠黨組成聯合政府;而在更之前的柯爾時期,怎則是找FDP(自由民主黨)來當合作伙伴。然而,在2005年的德國Bundestag的選舉後,卻再度出現了第三種可能性,由左右兩大陣營的多數席次政黨,合組大聯合政府。這種大聯合政府,就是所謂的左右共治。問題時,如何共治?

按照德國的作法,就是組成聯合政府的政黨,在確定組成政府前,先簽訂同盟協定/契約(Koalitionsvereinbarung/-vertrag),確定組成聯合政府的政黨,將在未來的執政期間,完成什麼樣的政策,堅持什麼樣的理念以及彼此做了什麼樣的妥協。這份協定一經簽署,是要公開給人民瞭解該協定的內容,所以在2005年確定組成大聯合政府時,基民黨、基社黨以及社民黨,就簽署了一個現在網路上可以下載的同盟協定。從2005年到現在,德國的大聯合政府,就是按照這個協定執政。這也可稱之為德國或內閣制國家的左右共治。然而,自從這世界上出現了一個法國第五共和的制度後,左右共治,似乎又有了新解。

以一九九七年主張拿掉閣揆同意權者的說法,法國第五共和是其效法的藍本。成為美談者,莫過於法國密特朗總統後期,提名右派總理後的作為,顯示法國人的成熟民主風範,並由此來顯示陳水扁前總統無法登上大雅之堂的政治智慧。可是,如果大家去翻閱法國第五共和憲法(臺灣的國民大會,有將世界各國的憲法條文翻譯成中文),將會發現,這樣的說法,其實突顯對於法國第五共和憲政制度認識,以及為何會有左右共治,毋寧是人云亦云罷了。在這之前,還是先說一下,法國的左右共治模型。

首先,一九五八年的法國第五共和憲法,為了替戴高樂量身定作,選了德國威瑪共和的憲法。由此,產生了一個總統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並且可以任憑己意提名內閣總理或令其去職(法國第五共和憲法第八條參照)。接著,這樣的內閣總理與閣員,是不需要具備國會議員的身分。(資料候補)在這樣的前提下,即使總統的政黨與國會多數的政黨不同時,按照法國第五共和憲法規定,政府組成的權力,還是在法國總統手上。因為這點,像許信良與陳文茜等人,就以這個權力以及密特朗提名右派總理的作法,論證其「左右共治」觀點,要陳水扁學著點!事實上,這兩位或採取相同看法的人,應該是完全看錯條文。造就法國「左右共治」的條件,不是政治人物的良知,而是憲法創造的共生環境。

法國第五共和憲法第九條規定,總統為內閣會議的主席,接著根據第十五條規定,為國家防禦最高會議的主席。反觀內閣總理,法國第五共和憲法,卻沒有相同的文字。固然在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與第三項說道,內閣總理開內閣會議,召開前開軍事會議的可能性,但也是必須有總統的授權,他才可以召開這兩個會議。職此之故,國家大政,其實自始自終都在法國總統手上,儘管任命一個右派的內閣總理,法國總統還是在會議中裁決國家大政與法案之人;就算有一個右派總理及其閣員在會議中讓人氣結,既不會影響憲法賦予他的權利,況且,還是這位總統讓他們可以這樣為所欲為。這才是真正造就法國左右共治的基礎與條件。

據此觀察臺灣憲法的規定,憲法本文第五十八條已經明白地寫到行政院院長是行政院會議的主席,參與者除副院長與閣員外,總統是被排除在外,是否可以在行政院組織法增定總統列席行政院院會,而不招致違憲的撻伐,是容有疑問;就算可以為之,總統也絕不可能主持行政院會議,裁決任何事情。因為此等緣故,雖然拿掉了閣揆同意權,由於沒有在增修條文中製造「總統與國會多數共治」的條件與措施,以法國的左右共治解決藍綠對抗,從頭到尾都是謊言一場。

2008年9月10日 星期三

SPD二三事


「抽菸的回來了,白頭翁出發了;而鬍鬚張卻不幹了。」這是前幾天德國柏林政壇的寫照,疑問的是,社民黨(SPD)真的已經止跌了嗎?在2005年之前,德國的Bundestag,還是左右各兩黨的狀態。可是在國會選舉提前進行時,卻發生一件意外之事,前SPD籍的前聯邦財政部長Oskar Lafontaine突然宣佈退黨,接著就傳出,他將跟前東德共產黨轉型而來的PDS( Partei des Demokratischen Sozialismus ;民主社會主義的黨)以及WASG(Arbeit & soziale Gerechtigkeit – Die Wahlalternative;勞工與社會正義---選民的另外選擇),併肩作戰,合組成左翼(Die Linke),並於改選後之六百十二的Bundestag席次中,拿下午五十三席,一舉越過百分之五的最低門檻。


2008年9月9日 星期二

Darstellung des taiwanesischen Premierministers

In Anschluss an die Ernneungsbefugnis des taiwanesischen Staatspräsidenten steht die Rolle des taiwanesischen Premierministers im Mittelpunkt. Sie ist einerseits von Bedeutung, weil bei der Regierungsbildung die darauffolgenden Ernnennung einzelner Minister ohne seinen Vorschlag nicht zustande kommt.(Art. 56 TWVerf) Anderseits ist sie auch dabei fraglich, dass er nach Art. 53 TWVerf noch an der Machtspitz steht.

2008年9月2日 星期二

薩維尼的錯誤

在德國讀書以來,都會碰到一個蠻制式的問題,到底德國法律體系要如何跟臺灣銜接?上個禮拜四,又遇到同樣的問題,因此交談時間很長,所以我就扯到了德國民法理論中,「物權無因性與獨立性」這回事。由於長期以來受到留德民法碩儒的影響與薰陶,舉例來說,在買賣車子這件事情,臺灣的民法學說與現在的實務判決,會分成兩個行為,一個是彼此成立買賣契約的債權行為,另一個則是移轉車子所有權的物權行為。這兩個行為,原則上並不從屬於彼此,移轉所有權的行為是否有效,必須要單獨判斷,不會因為買賣契約是無效,所以移轉所有權的行為也就跟著無效。這在德國稱之為「Trennungsprinzip」與「Abstraktionsprinzip」。這似乎是德國所獨有的制度;但對繼受德國民法學說的臺灣而言,並不陌生。我舉這個例子,主要是來告訴德國同學,臺灣與德國民法概念的相近之處,然而,因為當天有一位國家考試選擇法制史為專業科目的Raumi在旁邊,結果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

傻丁點歌:紀念 蔡藍欽

紀念 蔡藍欽

最近,報紙娛樂版滿滿的回憶著張雨生。但有另一個歌手,在綻放之前就已經逝去。

每一個與考試拼搏的夜晚,
這個聲音,
總像是指引,與安慰,
從來不讓他缺席。

此刻猛然記起、再聽,
儘管我們都已長大,
但世界依舊,
我們仍然得繼續拼搏。



親愛的孩子 你不要再頑皮
讓我帶你走過 為數字掙扎的遊戲
考試的問題 你千萬要牢記
武裝你自己 擠進那狹窄的門裡

  在這兵荒馬亂的世界裡
  追求滿分是最大的樂趣
  當你對現實感覺到懷疑
  歡迎回到數字的遊戲裡

親愛的孩子 你不要再嘆息
不是我不教你 是非黑白的道理
十八般式藝 功課要排第一
用虔誠的心情 來體會這戰鬥的真理

  挨打受氣的日子終究會過去
  藤條考卷將成為回憶
  未來的日子你千萬要撐下去
  我的希望就是你

2008年8月30日 星期六

國旗與認同

臺灣人創造了經濟奇蹟,開啟了民主化的寧靜革命,但是在國家認同議題上,卻依舊是搞不定。另外一方面,雖然大抵上留德的公法學者在學界與實務界,努力地打造基本法架構下之「實質法治國」的結構,飄盪在台灣人民間者,毋寧還是「形式法治國」的狀態。這些事情同樣地也發生在二十世紀初期的德國威瑪共和,其中,光是一面國旗,就因為國家認同問題,搞得共和國束手無策。左面這張旗幟,是德意志帝國時期的國旗,本應隨著威瑪共和國的建立,這面旗幟成為歷史陳跡,然而,因為威瑪憲法制憲者的彼此妥協,以及後來右派政黨與軍隊的死忠態度,讓這面旗幟,發揮了比真正的國旗還要大的作用。

威瑪共和,顧名思義為一民主共和國,因此在建國之初,除了草擬一部共和國的憲法外,尋找一面新的國旗,告別舊的帝制時期,旋即成為整個國家認同重要的工作。撇開歷史的脈絡與一次大戰結束後,奧地利加入當時德國的可能性,新的共和,應該配以「黑、紅、金」三色的旗幟。這樣的提案一旦進入制憲會議的討論,相歧的說法一一浮現檯面:右派認識要「黑、白、紅」三色;立場傾向共產黨者,卻是要「紅」旗罩德國。為了尋求妥協,威瑪憲法的制憲者,除了在第三條規定國旗顏色為「黑、紅、金」三色外,額外地規定,商業旗幟為帝制時期的「黑、白、紅」。這樣的規定,絲毫無助於當時的德國人追求「同一屋簷下」的生活,反而是讓德國人民至少分成「黑紅金」與「黑白紅」兩個派別。

國家法的難題

對此,我直接引用Prof. Gusy在書中的一段話,來說明難題為何。

此一旗幟協議也丟出了國家法的問題。威瑪憲法第三條第一句僅僅以聯邦層級為規範對象。他的組織、官署、營造物與其他機構,當要升旗幟時,也僅有權展示聯邦國旗。各邦、鄉鎮以及人民,並非根據威瑪憲法第三條第一項,負有義務,反而是恰恰有這樣的資格:他們得懸掛「黑、紅、金」三色國旗,可是並非必須為之。相對地,進行海運營利的船隻,得只要以商業旗幟來作為國籍顏色。此一規定的些許法學成分,與其高度的象徵意義呈現反比。

除此之外,由於威瑪憲法對於國旗的形成,並沒有進一步以法律保留的方式交辦給立法者,所以似乎變成威瑪總統的事務。在兩任總統所發佈有關國旗的命令中,由於國防部的壓力,讓「黑白紅」三色成為威瑪軍隊所效忠的顏色,據此,不但是一個非合理化的限制威瑪憲法第三條第一句的適用範圍,也強化了共和國內部對於國家認同的割裂。

興登堡總統的擴張

在興登堡擔任總統時,將「黑白紅」三色進步一擴張到海外德國的使館與駐紮地。其目的在於,在不抵觸憲法的前提下,除進一步地強化「黑白紅」三色的認同外,也希望透過此種方式,讓國旗的顏色,成為一般性的討論。

實務上的發展

除了海外之外,共和國內部,對於懸掛旗幟乙事,也是有著爭執。在國事法院的判決中,曾有一個普魯士邦的命令,要求所屬鄉鎮必須在憲法日懸掛「黑紅金」三色。此一命令,被國事法院以侵害地方自治團體的自治行政而宣告為違憲。因為此等緣故,儘管有權限上爭議,開始在各邦層級,有這樣的規定:公民得自由展示其選擇的顏色。這造成在集會中,黑白紅三色旗是可以光明正大地展示或懸掛。

漸漸地,威瑪憲法第三條的規定,其實猶於空轉的條文,與現實狀態,形成嚴重的落差;人民所認同的國家到底是什麼,真的人人一把號,各吹各的調。

參考文獻:Gusy, Christoph: Die Weimarer Reichsverfassung, 1997, S. 87ff..

2008年7月22日 星期二

兩次einchecken!

上個禮拜六,七月十九日,傻丁自己搭乘泰航的班機飛回臺灣。我陪她在差不多點半的時候到了機場,因為泰航屬於星空聯盟的航空公司,由德國Lufthansa辦理泰航班機事宜,所以按照以往的經驗,就是直接殺到慕尼黑機場第二行廈四樓的櫃臺,辦理登機報到事宜。豈知,服務人員卻告訴我們,應該去三樓的Lufthansa櫃臺辦理。因此就只好推著應該會超重的行李,並且肩挑著大概十公斤的隨身運動袋,找尋三樓的櫃臺。或許我們來的有點晚,所以沒什麼辦理登機的乘客,因此很快就輪到我們。由於事先在家一提,大概就知道這箱行李,應該就是三十公斤左右,很自然地,就是絞竟腦汁地想,如何讓櫃臺人員饒了我們。

2008年7月12日 星期六

馬的判決來囉!


去年年底,聯邦憲法法院接到一群從事馬腳保護或者與其相關工作的申請;他們要求憲法法院做出緊急處分(Einstweilige Anordnung),以維護其受憲法保障之職業自由。對此,聯邦憲法法院在當時,審酌2006年的Hufbeschlagengesetz (HufBeschlG)確實有侵害上開申請人職業自由之虞,故於同年年底前,同意該項申請。現在,聯邦憲法法院做出判決。我因為寫過這篇馬的報告,也因此在瞄到聯邦憲法法院的新聞時,特別將這則判決找出來,看一看,聯邦憲法法院又多說了什麼。

2008年7月11日 星期五

馬堡大學德國法LLM碩士學程

圖為馬堡的市政廳前廣場


壹、課程目的:

德國法沒錯!

不萊梅大學德國法碩士學程

如果說柏林的鴻堡大學是普魯士時期,大學改革的典範,不萊梅大學,應該是基本法時期,德國大學制度的異數。儘管不萊梅大學的前身,可回溯至十六世紀,現代大學的模型,則開始於一九七一年。這所年紀輕輕的大學,為當時的德國大學制度注入了不萊梅模型(Bremer Modell):一、如同老字號的大學,不萊梅大學也設置不同的學科,可是卻不再使用學院(Fakultät)的名稱;改稱之為專業領域(Fachbereich)。目前有十二個專業領域;二、原始的不萊梅模型,讓學生、教師與行政人員三種身分平等地處理大學自治事務(Drittelparität)。由於若干教師的質疑與訴訟,終於由聯邦憲法法院,因違反基本法第五條第三項第一句,終結此一自治模型。(參閱BVerfGE 55, 37 - Bremer Modell);三、重視科技整合的學程,認為學問,除研究外,要重視跨科系的需求、實務的取向以及對社會的責任。這在資訊科技專業領域,特別被保存下來。就讀此一科系者,在專業學業階段,要以計畫結束學業(Projektsstudium);四、早期不萊梅大學聘用的教授,或多或少具備馬克思主義的思想,採取歷史唯物論,甚至活耀於馬克思主義的團體。故在當時,不難看到教授帶頭示威抗議,也將學生帶到街頭「上課」。故不萊梅大學被稱之為,「紅色成員的培訓中心(Rote Kaderschmiede)。2006年開始,德國也開始玩起頂尖大學的遊戲。不萊梅大學,一直享有Exzellente Universität的美譽。

杜賓根大學德國法LLM碩士學程


杜賓根大學德國法LLM碩士學程
壹、目的

就愛德國法

貳、申請方式

杜賓根大學的申請方式非常特別,一樣是每年寒假開課,到隔年的暑假結業,可是申請時間是在每年的四月十五日截止。

基爾大學的德國法LLM學程

基爾大學的德國法LLM學程
壹、學程目的:
還是德國法

Rostock大學德國法LLM碩士學程

壹、課程目的

進入德國法

貳、申請資格:
與前述幾個德國大學一樣,要求臺灣的大學法律系畢業,應該六十分就可以申請了。
其他則是一般性的語文需求。




明斯特大學德國法LLM碩士學程

明斯特大學德國法LLM碩士學程

壹、課程目的:

戀戀德國法

邁因茲大學德國法LLM碩士學程

邁因茲大學德國法LLM碩士學程

壹、課程目的:

愛上德國法

薩爾蘭大學德國法LLM碩士學程

薩爾蘭大學德國法LLM碩士學程

法學院網址如下

http://www.uni-saarland.de/de/fakultaeten/fak1/rewifak/

負責LLM事物的教授網址如下


http://martinek.jura.uni-saarland.de/

DHV的行政學Aufbaustudium

DHV的行政學Aufbaustudium
DHV(Deutsche Hochschule für Verwaltungswissenschaften Spreyer)這個基本上不是法律系的課程,不過申請者也包括在法律系必業者在內,所以介紹一下。

2008年7月10日 星期四

紅樓夢的「笑」

今天跟好久不見的Mira見面,不是為了哈啦,而是為了她「紅樓夢」的報告。其實這不是我第一次跟她一起看紅樓夢的文章片段,這一年多來,我想跟她校對過三次。

2008年7月8日 星期二

德國教授的殺氣!

今天上K教授的課程,第一次見到他,可是班上還是吵,按照自己以前的經驗,德國教授處理方式如下:
一、Prof. M請大家安靜,並且用噓聲、安靜指揮秩序;並且說道:「為何大家上課這麼不安靜呢?」
二、Prof. C先是跟大家說「Hallo, 我來了!」可是大家還是不理他,接者就連續重搥幾下桌子,說道:「我請求各位的專注!」臉部表情從瞬時間的凝重轉為笑臉。
三、Prof. S,不管(大概上課的人很多,心情好,就無謂!),繼續上課,而且越講越起勁,大概我坐在第一排,也搞不清楚到底是Prof. S勝了,還是我也聽不到其他的聲音,就這樣一直到下課。
可是今天真的是領教到了傳說中的德國法學院教授的殺氣。教室很大,人卻不是很多,我依舊選擇坐在最前面,以避免受到德國學生的交談上的干擾。後面女同學講話的聲音沒有因為老師的開口而停住,相反地,一直繼續,此時間,Prof. K,站在講台處,眼神看著前方(當然不是我),停止授課,一句話也不吭,頓時間,整個空氣都有點為之凝結,我也不敢轉頭看後面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不禁挺直坐好(好久沒坐好囉!),看著Prof. K,並且靠著耳朵聽著動靜,就這樣僵持大概三十秒左右,後方的交談聲,一秒一秒地往無聲狀態逼近,直到整場鴉片無聲,Prof. K慢條斯理地吐出一句話:「可以了嗎?也是可以安靜上課的吧!」接著繼續課程內容,開始基本權作為主觀公權利...
下課後,突然想到臺灣老師以前跟我說,S教授上課時,沒有人敢擾亂課堂,今天終於見識到了!

當然,我下課時,又用我的破德文請教問題,Prof. K也是嚴肅地回答我的問題。

我的瑞士好友Marc

昨天Marc來訪,他遠從瑞士再次來慕尼黑過節。我們約在瑪麗安廣場,並且前去旁邊的一家啤酒餐館,同行者還有Marc在瑞士的同學與朋友。

2008年6月15日 星期日

找德國教授


我想,不管是來德國唸個碩士,還是目標是博士學位,除非是學校一開始就分配好,不然一定要自己找教授,請他開指導同意書(Betreuungszusage)。找德國教授的大前提,當然必須要準備一個研究計畫。這個對碩士學位或許不重要,如果是有心要一直唸到博士的話,或許就必須做個準備。研究計畫要如何因人、 因科目而異,重要的是,必須讓教授知道您為何而來!這對人在台灣就開始找指導教授的人,更為重要。我自己是覺得,可以比照DAAD獎學金考試的規定,寫一 個最多十頁的研究計畫,將題目、研究動機、問題意識、研究過程與初步的大綱,呈現出來,如果一開始有寫德文的問題,也可以嘗試用英文寫出來。當然,您也可 以準備很多題目,然後詢問教授的意見,教授會做一個抉擇。除此之外,當然就是您在台灣的學經歷等等的東西,這些對直接想來作博士的人,格外重要。接下來的 工作,就是德國教授的部份。德國教授,大概可以分成下面三組:


2008年6月14日 星期六

漢堡大學法學博士學程

壹、前言

好久以前有寫信問過漢堡大學的Frau Schröder,她說外國人可以憑著外國的學歷,在有指導同意書的前提下,申請漢堡大學的博士,所以漢堡大學應該是可以直接攻讀博士的學校。儘管如此,在德國直接唸博士的形式條件大同小異,所以就以漢堡大學為藍本來介紹。

2008年6月8日 星期日

執政契約

在過去三個禮拜中,大家猜了半天,行政院院長(以下簡稱:閣揆)的人選,終於大勢底定。不過,按照臺灣媒體八卦、綜藝化的特性,所有關於劉兆玄的新聞報導或者政論節目(包括談話性節目),都跟行政院院長這個職務沒有關係;看來看去,講來講去,若從權力關係看來,只傳達一個印象:劉兆玄是馬英九的「麻吉」。 這樣的現象,當然是不足為奇,對我而言,也凸顯了在現今的中央政府體制下,閣揆這個職務,形同虛設;八年即將過去,這些泛藍媒體,又再重新塑造「閣揆迷思」。

2008年5月20日 星期二

慕尼黑大學法律系國家考試學程

雖然鮮少有台灣人來德國唸國家考試的學程,不過也是有人以這個學程為德國留學的目標,因此就嘗試一個大學的國家考試學程。須強調的是,每個邦都有自己的國家考試規定,所以這份國家考試學程,只能當做一份概略性的介紹,至於精確的
資訊,還是各個大學本身的介紹與規定。

壹、申請者:

法律系的國家考試學程並非限制科系學程,台灣學生至少大二以上的學歷,就可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