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31日星期日

十字與旗幟之戰

巴伐利亞的羅曼蒂克大道上,有著許多小而美的城市。這些小城市並非單純的鄉間小鎮,如果翻開這些小城市的歷史,每個都大有來頭;其中,當屬Donauwörth。Donauwörth,顧名思義,位於多瑙河沿岸的半島​(wörth為半島之意),因此除了向來水患嚴重外,也​因此處處可見河道、支流與水池,在十七世紀初期前,這座城市為帝國城市(Reichstadt),由皇帝所直轄,想有高度的自主性。豈知一六零六年到一六零七年,這個城市發生了一件影響深遠的十字與旗幟之戰(Kreuz- und Fahnengefecht)。演變到最後,卻是神聖羅馬帝國皇帝魯道夫二世命令巴伐利亞公爵馬克西米連一世進駐此城。從此本來隸屬於史瓦本區的Donauwörth不但變成巴伐利亞的禁臠,當地也變成天主教教區,最後成為巴伐利亞的領土。


本來在宗教改革期間,Donauwörth的多數居民,都成為新教的教徒(應該是路德新教教徒)。管理該城的官署,也是新教信徒。可是,在市郊的聖十字班尼狄克修道院,卻住在天主教的僧侶。他們支持少數的天主教居民,讓其跟多數的新教居民產生宗教性質的爭端。一六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新教教徒與天主教教徒間的衝突來到歷史的轉捩點。五個班尼狄克的僧侶和一小群天主教教徒,唱著歌,揮舞的旗幟,進入城區,前往鄉間的慶典。儘管依照奧古斯堡宗教和平規定,天主教教徒觀看是合法的,卻不符合多年以來慣行的實務情形。佔多數的新教教徒,認為天主教僧侶與信徒藉故生事,故當天主教節慶想要回程經過城市時,市政府拒絕其於城門之外。通過城市的回程之路,只有當這些天主教教徒將旗幟捲起來收好,遵守安靜地通過之條件,他們才能被准許入城。這當然興起了爭執;少數的天主教教徒,只有挨打的份。聽起來,這是一件多麼不公平的事情,也應該回報給有關單位,所以奧古斯堡的主教記錄並反映這起事件。由於這位主教當時在場,一些歷史學者認為,該宗教教節本來就是為了挑釁新教教徒而策劃的。

儘管多數新教徒的抗議,Markusprozession還是在隔年繼續舉行。參與節慶的天主教教徒與兩位巴伐利亞的專員(Kommissar)被驅逐出城。這惹怒了皇帝,他於一六零七年八月三日對Donauwoerteh祭出Reichsacht(帝國剝奪和平刑罰),並交由巴伐利亞公爵馬克西米連一世來執行。對此,Donauwoerth的市政府可說樂觀到不當一回事兒!市政府直接拒絕前來談判的巴伐利亞公爵代表!這樣不受到尊重的公爵大人,當然就派出軍隊前來一戰,討回自己跟皇帝的尊嚴。一萬五千人的兵力,就這樣朝此行進。一場轟轟烈烈地對戰,不是歷史上發生的事情。這座帝國城市只有四千人的居民數。在兵力此失衡的前提下,Donauwoerth投降了!同年十二月七日,巴伐利亞的軍隊就進入此城,佔領該地。馬克西米連的盤算,不是僅僅想要執行皇帝的意志而已。他提出了天文般的賠償數字,以滿足其財政上的需求。可想而知,Donauwoerth既無能力給付這樣數字的賠償,也沒有半點討價還價的餘地,就這樣,馬克西米連公爵遂行其接下來的計畫,繼續佔領這座城市。口頭上,算是他確保自己的賠償金,事實上,此舉等於兼併了這個本來不屬於他的帝國城市。

上開事件,新教與天主教間的摩擦加劇。儘管Donauwörth的新教徒居民對於天主教教徒的所作所為,無法讓人認同,可是巴伐利亞公爵執行皇帝所下的刑罰,也未必符合當時帝國的法律。按Donauwörth隸屬於史瓦本區,屬於符騰堡公爵所轄之地,皇帝的刑罰應由其執行。皇帝改由巴伐利亞公爵執行刑罰,顯然是因為符騰堡公爵也是新教徒,擔心其偏袒,可是,這實在無法合乎當時帝國有關宗教秩序的規定。其次,巴伐利亞公爵並非單純地佔領該城而已,進一步地,他將這座城市改造成天主教信仰的城市。這令許多新教徒不滿,在無法改變的情況下,紛紛離開這個城市,間接導致這座以前用來生財的帝國城市變得越來越窮。影響深遠者,乃是這件單純地方不同教派衝突事件,演變到巴伐利亞公爵事實上佔領新教教徒城市,進行天主教化,令新教教徒的諸侯與城市感到極為不安。這無疑是一種全面宣戰的徵兆。為了抗議從皇帝到公爵層級破壞既有的宗教秩序,路德教派與喀爾文教派組成了聯盟,以抵擋天主教勢力的擴張。自此,兩股勢力慢慢形如水火,最後終於因為布拉格的丟出窗外事件,引發三十年宗教戰爭。

資料來源:http://de.wikipedia.org/wiki/Kreuz-_und_Fahnengefecht

2011年1月17日星期一

Q & A (update am 17.01.2011)

這幾年,多多少少會回答一些有關到德國唸書的問題。這些問題,或有其特殊性,但也不失其共同之處。有一次,傻丁看到我回答的內容,就建議我整理個Q & A。我想了想,似乎是個不錯的想法,故而試著整理一些自己的心得,以供參考。不過,最近很懶,到底會寫到什麼樣的程度,我也不知道。


有些事情要先知道


Q1:到德國唸書貴嗎?

A1:

出國唸書,大概就是學費與生活費兩筆主要費用。德國自2006年開始,多數大學開始向學生收取學費,金額約是一學期五百歐元。這對以前不收學費的德國人而言,真是一大惡政。儘管如此,學費並非每所大學都收,也不是每個邦都採取收學費的制度。就我所知,如果是SPD執政的邦,仍然採取免學費的制度;如果該大學的學程是針對外國人而設計,為了吸收多一點的外國學生,各個學院也會打出免收學費訴求。因此,在閱讀自己學程的資訊時,這部份是可以特別注意一下。

生活費的部份,其實大概就是德國在台協會與各個城市外事處要求的金額:一年七千兩百歐元。生活的開銷。每月的房租是大宗支出;而房租的價格卻是根據大小以及所在地而有差異。一般來說,大城市的房租會比較高,小城市則比較低,但這並不是「鐵律」。著名的大學城,城市規模固然小,有時會一屋難求,房租也就水漲船高。另外,公立或私人學生宿舍也回提供比較便宜的住宿,如果能夠承租到,房租自然也就省下來。必須注意者,德國的水電費與暖氣費並不便宜。房租有時並沒有包含這些費用,故而必須每月針對水電與暖氣支付額外的費用。

除了房租之外,每個月的固定開銷,應該就是醫療保險費。按照德國的規定,三十歲以下者,若於德國大學就讀,一律要加入公立保險制度,繳交一個月大約六十歐元的保費(保費金額應該有調動)。相較之下,如果是博士生、三十歲以上之學生或者還沒有在大學就讀,則不一定要進入公立保險制度。此時,可以選擇私人學生保險;其保費從三十到六十歐元不等。

第三項開銷,就是每個月吃喝玩樂的費用。這筆費用的範圍可大可小。我自己曾經非常節省地過日子,餐餐自己準備,也不在外面用餐,一個月下來,我頂多花到八十歐元。這筆金額,應該德國最低的吃喝玩樂費用。

第四項開銷,就是交通費。原則上,絕大多數的學校都有學期票制度。因此這筆費用,實屬多餘。不過,如果您還沒在大學就學,或者身處之地不採取學期票制度,那麼這筆費用就是一項可大可小的開銷;剛好慕尼黑就是這樣的地方。一個月下來,四十歐元的交通費是跑不了的。若想節省這筆費用,大多數人就是買一部腳踏車代步,無形之中,也就省了至少半年兩百四十歐元的支出。

最後的開銷,莫過於網路與電話費。以現在各個電話公司推出的方案,在怎麼花,也不會超過五十歐元。

Q2如果要跟自己的女友或親人一同前來德國唸書,這會是一樣鉅額的開支嗎?

A2

多一張嘴巴吃飯,當然開支也跟著變大。在兩人同住的前提下,最大的開銷,一定就是房租。要承租一間兩人同住的房子,在大城市,不花個六百歐元,可能承租不下來。為了能夠節省這筆開銷,兩人如果具備夫妻身分,向學生事務處申請「夫妻房」,當然就不二法門。若兩人不是夫妻,當然「夫妻房」是門都沒有;可是,這並不表示兩人就無計可施。如果兩人沒有大學的學生身分,私人學生宿舍的單人房、雙人房或者雙人WG,就變成上上之選(此處,一般學生在外組織的WG也可以考慮在內)。相對地,當兩人都有學生宿舍時,一樣如法炮製,可以向學校的學生宿舍,申請兩間單人房、雙人房或者雙人WG。除非是高雅地私人學生宿舍,房租再怎麼貴,也不可能兩個相加之後超過六百歐元。

不管房租可否省下來。若要節省開銷,當然就是從生活費下手。在德國,勤儉持家的第一個動作,當然就是購買超級市場裡面的折扣食品、物品。第二個該有的作為,就是動手製作一天所需的飲食,並且隨手攜帶自己的飲料。最後,當然也是非常必要的一點,外面的餐點,不管是咖啡、紅茶,還是學生餐廳的午餐,甚至是同學們聚餐,不是省下來,就是能不參加,就不參加。如此一來,以我自己的經驗顯示,一個人一個月內可以只花六十歐元。

Q3到德國之後,要怎麼解決住的問題?

A3

我記得以前還沒來德國之前,在講到住的問題時,多半是一起挨家挨戶拜訪之行;有個朋友,在幾次無功而返的結果之後,直接跟見到面的房東說:「就麻煩您直接租給我吧!」不過,由於現在網路發達,找房子這件事情似乎不完全是難事,也不一定要德國之後才能解決。

一般來說,既然要來德國唸書,當然就是想辦法住進學校的學生宿舍,節省租金。德國的學生宿舍,並不是由大學直接管理,而是由各校的學生事務處(Studentenwerk)負責此項事務。普遍而言,要住進學生事務處掌管的宿舍,有兩項客觀條件必須克服。第一、您必須在大學註冊的學生。第二、剛好宿舍內有空房間給您。換言之,若您剛到德國時,並非直接入學開始學業,僅是先上語文課程, 就根本不符合「入住」資格。至於第二個條件,等一個學期以上的時間,是經常的現象。

這樣聽起來,是蠻令人沮喪的;不過也不需垂頭喪氣。在各個大學學生事務處的網頁下,除了公立的學生宿舍介紹外,還會附帶地列出該地私人學生宿舍的名單與聯絡方式。這些私人學生宿舍,主要是教會系統、公益團體設立的學生宿舍。由於這種學生宿舍不以營利為目的,可以得到政府稅務上的減免優惠,這項優惠也直接反映在低廉的租金價格上。私人的學生宿舍有各自的申請規則與期限,由於現在幾乎都設置網頁,不但可以透過網路得知入住與申請等相關資訊,甚至也可以直接透過網路提出申請。因此,在無法承租到公立學生宿舍時,這些私人學生宿舍,就成為不錯的選項。

如果私人的學生宿舍之可能性是事與願違,還是希望能夠在來德國前了一樁掛心之事,就必須搜尋一下(各地)同學會網站上貼出來的出租資訊,比方說德國台灣同學會的網站

Q4: 我該怎麼選擇語文班?

A4:

除非是直接進入大學唸書,不然多數人都是先從語文班的生活著手;這也是為何大多數人都聲請先就讀語文班,以後再進入大學的「學生簽證」。為了滿足這個條件,在德國就讀的語文班必須是「一週五天,一天大概四小時,一個月則是二十小時的密集課程」。若非如此,大概無法滿足上開學生簽證的條件。

語文班大抵上分成大學語文班、公立語文班與私人語文班三類;其共同點,就是語文班分級成「初級」、「中級」、「高級」。針對DSH考試,有些語文班在高級階段教授,有些則開設一個「DSH準備班」級數。隨著整個民營化與對外開放的需求,大多數的大學語文班可以直接對外招生,換言之,只要繳交學費,就可以就讀了。然而,畢竟這是大學語文班,故而上課的人還是有一定學歷上的要求。比方說,慕尼黑的大學語文班就要求申請者至少有就讀台灣大學兩年的記錄。除此之外,語文班的授課時間,也是有不同之處。多數語文班是兩個月一期,不過也有些語文班是以大學的學期數來計算。甚至,如海德堡大學,不但獨立招生、收費,還有自己的申請表格,並且安排住宿。

公立的語文班,就是只VHS這樣的機構。這個語文機構的語文班,本來是幫助在德國的外國人融入德國生活,隨著整個社會越來越開放,來德國的外國人不再是打工、依親,越來越多的年輕外國人來德國求學,故而VHS也依照前揭語文班的分級,提供不同的語文課程。


私立的語文班,應該是以歌德學院獨領風騷。不過,在各個城市,也是有其他的私人語文班,提供不同的德語課程。這些語文班,隨著網路化,也會設置自己的網頁,招收學生。

要上哪一種語文班,去哪裡上,都是隨個人喜好而定。可是,如果目的是進大學讀書,那麼多半是選擇大學語文班。在選擇大學語文班時,可能有是一連串的考量,比如學費、住宿可能性與環境的適應等等。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大學語文班是不提供DSH考試的可能性。取而代之者,當然是業已實行多年的TestDaf考試。這變成要考DSH考試的學生,必須到去其他地方報名、參加並通過考試。除此之外,有些學校的大學語文班可以同樣地享受大學生的福利,譬如可以參加大學為外國學生舉辦的校外旅行;抑或是之前提到的宿舍與學期票的優惠等等,這也是在選擇語文班時可以考量的地方。

Q5:如何申請大學語文班?跟申請大學許可有什麼不同?

A5:

這兩個問題,好像很好回答。「既然是大學語文班,當然向大學提出申請囉!」「現在網路這麼發達,看看網頁怎麼寫申請方式就知道啦!」實際上,若搜尋德國大學網站上的資訊,可能會產生混淆,質疑自己有無正確理解網站上的資訊。以下就以慕尼黑大學、海德堡大學以及伍茲堡大學來做一個示範:

一、齊頭併進的大學語文班:慕尼黑大學語文班

齊頭併進的意思,乃是該大學語文獨立而出、定期對外招生,且自負盈虧。

獨立的意思,是指該大學語文班在法律組織的形式,跟大學沒有任何關係。儘管大家都心裡明白,這所大學的語言考(DSH)就是這家語文班舉辦的,這所語文班似乎也跟大學的語文學院有形式或實質的牽扯,大學卻小心翼翼地處理自己與該所語文班間的關係。最清楚地切割,莫過於慕尼黑大學語文班。這所語文班有自己的網址,網頁上出現慕尼黑大學的字眼,卻表達兩者是合作關係。

因為獨立了,所以招生的方式,就變成由慕尼黑大學語文班自己負責。若想在該班就讀,那當然必須詳讀「申請」欄位的資訊,然後向這個語文班申請、繳費。除此之外,這所大學語文班,每兩個月,不但定期舉辦不同的語文考試,也開設不同級數的德語學習課程。最終的目的,當然是所謂的DSH準備課程與結業考。通過者,不但可以申請慕尼黑大學,也可以申請別的大學。到現在為止,我還沒聽說有其他大學不承認慕尼黑大學語文班發出的語文證明。(待續)

二、分道不揚鏢的大學語文班:海德堡大學語文班

海德堡大學語文班的網頁,大家就可以發現,雖然海德堡大學語文班叫做「Kolleg für deutsche Sprache und Kultur」,可是卻隸屬於ISZ(Internationales Studienzentrum),跟海德堡大學本身,是緊密地結合著。在上課資格的部份「Teilnehmerkreis
有兩個資格:一個是Studierende mit direkter Zulassung zum Fachstudium an der Universität Heidelberg(有拿到海德堡大學直接入學許可的學生),另一個是Studierende mit einer Zulassung des ISZ(有拿到這個國際學務中心的許可),這表示,如果你要在海德堡大學語文班上「Reguläre Kurse während des Semesters」,或者你已經拿到大學的入學許可,或者你有拿到海德堡大學語文班給你的語文班入學許可。要拿到前者,必須按照申請學業的方式,向大學投件;要拿到後者,則必須向ISZ提出申請,獲得許可。接著你會在「Anmeldung und Information」部分,看到申請說明,其中,申請的表格是
Anmeldeformular (für Studierende mit direktem Hochschulzugang)。光這樣看,似乎表示著,這個大學語文班沒有自己的申請表格,必須用申請大學許可的方式,來申請語文班。可是,你如果在downloads部分搜尋,你又會看到Reguläre Deutschkurse des Internationalen Studienzentrums:
(inkl. Wohnheimplatz)這其實暗示著,海德堡大學語文班是有自己的申請表格,你可以根據這個表格,向海德堡大學語文班申請語文班與宿舍的位置。

因此,海德堡大學語文班似乎是一個對外獨自經營的語文中心。可是,無論在組織形式,還是與大學關係上,都跟海德堡大學緊密地結合者。海德堡大學也不避諱地在自己的網站上介紹這個語文班,而且還提供住宿方面的服務。

三、安分守己的大學語文班:伍茲堡大學語文班

相較於上面兩家大學語文班,伍茲堡大學語文班似乎還是維持向來的運作方式,專注於語文考與大學生語文充實的工作,沒有對外擴大招生的打算。在「Teilnahmeberechtigung」的部份寫到:Nur Studenten mit einer Zulassung für die Universität Würzburg (bei der Bewerbung um eine Zulassung müssen Mittelstufenkenntnisse der deutschen Sprache nachgewiesen werden) sind teilnahmeberechtigt.Die Teilnahmeberechtigung wird im Akademischen Auslandsamt der Universität Würzburg erteilt.(只有擁有伍茲堡大學許可的學生,方能參與德語課程。申請大學許可時,必須證明自己有中級的德語能力。此一資格的授與,由大學外事處負責)然後在課程資訊(Informationen zu gebührenpflichtigen Kursen)部份,我們會看到兩種課程。第一種Intensivkurs,似乎大學每年四月與十月DSH考試前,舉辦的考前衝刺班,教授DSH考試的技巧與相關應考資訊。第二種Semesterkurs,則是開學後,提供每星期十四小時的DSH考試準備課程。配合前揭上課資格的說明,若要參加伍茲堡大學語文班,必須按照一般申請入學許可的方式,向大學申請學業。拿到大學許可後,就是在DSH考前衝刺班的日期,前去該大學報名上課,最後參加考試。如果考試沒有過,這時候才有可能會有一個機會,獲得大學外事處的許可,申請Semesterkurs,參加分級考試。若分級考試通過上課的標準,那就可以在伍茲堡大學就讀一個學期的語文班。至於就讀者有無享受到一般大學生的福利,那就要看伍茲堡大學怎麼規定。原則上,這是肯定的!


我來了,多伊趣郎!

Q1請問到德國後,第一件事情要做什麼呢?

A1

到德國之後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去市政府「報到」,接著就是要去銀行開戶。此外,當然是在這兩項辦妥之後,辦理醫療保險的事宜。

報到事宜,乃是向所在地的市政府申報您在該地的住址。有些城市,只需要您告訴他地址就可以了,有些城市,還會要您出示房租契約,以證明為真實居住地址。按照規定,報到這件事情,必須在七天以內完成。若有難處,可以跟市政府講一聲,最好不要一聲不吭,免得遭到懷疑或碰上不好的後果。
另外,報到這件事情也可以會跟您住宿的地點有關係。比方說,您在來德國之前就找到住宿的地點,必須要簽署一些入住文件,繳交押租金,才能拿到鑰匙。若您屬於這種情形,請您一定要詳細閱讀管理住宿事宜人員的辦公時間,並且在這段時間內辦理上開住宿事宜。若許您會認為,反正他們都住在宿舍裡,下班時間或假日幫個忙,也沒什麼大不了的;抑或是您覺得事先講好,即便非上班時間,也是可行。可是,他們沒有義務一定要在非上班時間內辦理公事他們也沒有義務一定要遵守非上班時間內辦理公事的承諾。更重要的是,搬進屋子裡之前,正常的程序都要簽署一份房屋狀態確認證明。您若是沒跟房屋管理員共同確認房屋狀態,就自己先搬進去,想之後再來完成交屋的手續,到時房屋管理員手上的紀錄跟他看到的狀態有出入,您就算想要拿相機裡的照片來辯駁,也不一定有用。職此之故,假如您無法在上班時間內現身,偏偏又是只能那個時間到達,還是花點錢住在旅館裡,買個安心。

有了房屋的租賃證明,向市政府報到,取得官方的遷入證明文件,才能夠去銀行辦理開戶事宜。不過,有別於台灣的銀行服務,德國的開戶服務不是隨到隨有;多數的狀況,毋寧是先約時間,再辦理開戶。我自己遇過最扯的狀態,某家銀行人員叫我一個月以後再來詢問約時間的事情,原因是她的同事全部都去渡假了。在這種情形,也不要灰心。除非該地就只有一家銀行,不然可以去其他分行問問看。我當時也就這樣辦理,沒想到那家分行的員工說,現在就有空,可以馬上為我辦理開戶事宜。

最後,當您有了帳戶,帳戶也有了一定數額的歐元後,就是辦妥醫療保險。保險公司拿到您的帳戶資訊後,等同於取得您授權扣款的同意書,不須您出面,您的保險公司就會跟銀行處理後扣款的事情。一般來說,保費都是按月扣除。如果您嫌麻煩,也可以選擇一次繳清的方式。

Q2:德國市場是什麼樣的情形?超級市場有差別嗎?

A2:

德國的市場,除了跳蚤市場外,跟「吃吃喝喝」有關者,大概分為傳統市場、超級市場與百貨公司的市場。

傳統市場各地方的情形不一。以慕尼黑為例,在市中心瑪麗安廣場附近,就有一個Vitualienmarkt。此處,除了一般的肉鋪與蔬菜水果小販外,還有一些賣蜂蜜、乳酪與花花草草等的店家與攤販。而漢堡的魚市場,更是週日一起出來叫賣,並且以販賣新鮮的魚類著名。這樣的市場,也有可能固定在某一個節慶或時間點時出現。前者如封街慶典,後者大概就是中午的時候,本來空空蕩蕩地廣場,變成小販林立的市集。

超級市場,就是企業連鎖經營的市場,例如Penny, Netto, Lidl, ALDI, Tengelmann, REWE等。有些規模更大者,如Real,它的功能大概就跟台灣一些Shopping mal一樣。這些超級市場(大型或比較遠的超級市場就不談了)的生存之道,不外乎價格與品質。以我自己的經驗,Penny與Netto屬於低價位的超市。往上大概就是Lidl,價格雖然也不貴,我感覺品質會好一點。再往上,就是Tengelmann與REWE。這兩家超市的東西,品質似乎好很多;Tengelmann這家商店,還會有自己的肉鋪。必須提醒的是,每一家超市、每一個禮拜,特定的商品都會有固定的折扣,比方說這個禮拜,可能是葡萄的促銷期。考量到保鮮日期,也可能會臨時性地打對折,例如本來快四歐元的豬脖子肉,硬是改成一歐元八零。若您能掌握到這些超市的折扣時機,您可以用較少的錢,買到品質較好的食品。

再過來就是百貨公司的超級市場。百貨公司的超級市場,有連鎖超級市場的規模,又結合傳統市場的特色,並且考量到外帶族的需求。可惜的是,我只對烤好的半雞與豬腳有興趣,故而從未仔細逛過,也不知道到價格如何。

這些市場之外,當然就是符合亞洲人需求的「亞超」。亞洲人開的超級市場也是有分,有土耳其人、印度人開的亞超,也有韓國人與日本人開設的商店。當然,越南人、香港人或中國人開設的亞超也是毫不遜色。每一家亞超有共同性,也有其民族的特殊性,比方說,一樣賣吃的,在土耳其人的亞超中,或出現中東人喜歡吃的大餅,可是在東方人的亞超內,可能各種不同的泡麵方能吸引顧客。

附帶一提者,德國也有如康適美等的生活日用品商店。比方說Schlecker, Rossmann與DM。這裡不僅可以買到一些日常生活用品,還可以用便宜的價錢,買到一些台灣人買的維他命、鈣片錠等物品。

2010年12月6日星期一

顏色這檔事

連勝文在五都選舉投票前一天,在自家人的場子上,被一個外號為「馬面」的人,硬生生地朝其臉部打了一槍。此舉,不但嚇壞連家,也驚動臺灣社會,更牽動之後的選舉結果。然而,臺灣社會不解的是,連勝文又沒有參選,為何有人想要槍殺他?不解者,還不只兇嫌的行兇的動機。由於媒體的渲染與誇大,國民黨人趁機操弄,連勝文的傷勢也是個謎。人們懷疑,到底連勝文的傷勢,是否真的這麼嚴重?對此,有一個自稱「深綠」的台大醫師柯文哲跳了出來,發表了下述影片的談話。對此,我應該不必用對待柯式語錄中的態度,引述地說道:「有一次我在google上打柯文哲三個字,跑出來嚇一跳,哇,1600多頁,連我的上課筆記都有,還有人把我說的話寫出來寫成柯語錄,我說的都是笑話啊,大家不要當真呀!」成為疑問者,何時政黨的顏色變成合理化的事由。



學法律的人,講到合理化事由,一定是一個侵害權益的行為已經擺在眼前,卻因為種種原因,我們可以諒解此一法不容許的侵害行為。故而,刑法第二十四條與第二十五條,設計了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難的規定,讓本來已經違法者,有合法的原因不構成犯罪。同樣地,在憲法基本權的架構中,憲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也成為國家不必背負侵害人民基本權益的罪名。按照此等思維,我們要先確認連勝文事件,何種法益受到侵害?接者,必須討論侵害的手段有無合法的目的?再接著必須思索侵害手段是否達到最小侵害,且同時為有效的標準,最後,則是衡量受侵害的法益與被保護的法益間有無失衡之處。這套模型,若套在連勝文中槍事件上,我們似應該非常粗糙地說,無論是犯罪事實諸多不解之處,還是連勝文的傷勢的誇大與模糊,深深地撕裂了一個社會在選舉中所應有的信賴。以台大與連勝文的立場,不公布病歷給大眾,似乎是基於病患個人隱私而來的當然之舉,但是不是必要?是不是跟「社會中彼此信賴」達到平衡,我個人是不以為然!在這樣的基礎之上,一個自稱深綠的柯醫師,跑出來說:「我是深綠的...你們要懷疑我說的話嗎?」好像解開的這樣的僵局,比「不發一語」的靜默或「天馬行空」描述之狀態,來得更為妥適。然而,留下來的問題依然是,深綠柯醫師的發言能夠帶來「社會中彼此信賴」與「病患的個人隱私」衡平嗎?我個人的答案,毋寧是否定的。因為,發現真實,從來不是來自於一個有顏色的人說了什麼樣的話;相對地,真相,永遠來自於相關人、事、物的透明度。

事實上,自台灣有選舉以來,慢慢地建立幾個大家共同的信仰。其中,一個是好人要出頭;另一個是「唾棄選舉中的『奧步』」。前者大概是連結到「選賢與能」的理想,故而我們要內舉不避親,外舉不避賢。後者,好像扣合著一個論語中的價值觀「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揖讓而升下而飲。其爭也君子。」此一價值觀也在英美習慣法中找到類似的道理。譬如,Ronald Dworkin在TRS一書中,就透過法院的判決,指出了「人們不應該因為自己的錯誤行為而獲有利益(No one may profit from his own wrong)」的習慣法原則。連勝文在自家人的選舉造勢場合中槍送醫,接著國民黨立法委員以及競選工作人員,分別在北北中的國民黨選前之夜,吶喊著「選票制裁暴力」、「連勝文的血不能白流」、「還連勝文一個公道」。奇妙的是:

一、中央與地方政府都是國民黨執政,請問要制裁誰?

二、連勝文既無參選,也沒有身兼黨職與公職,為何要用選票還他公道?

三、不管是事發當時,還是事後顯示的事證,跟出事的國民黨新北市市議員大有關係,為何國民黨喊的震天價響?

就這樣,開槍的奧步,兇手或幕後指使者不知道有無受益,受害的連勝文繼續遮遮掩掩地過日子,無關的北北中候選人,有人當選,也有人落選。三位當選的國民黨市長,究竟是好人出頭,還是借勢借端,獲有利益,已屬2010年難以解答的「人間疑問」。

2010年9月30日星期四

轉貼:追憶 張鼎國老師

敬愛的張老師:

現在已是深夜兩點四十二分,看著部落格上同學們對您的字字懷念,
與您的互動,彷彿仍是昨天,
每一次的論文討論,
每一次的計畫確認,
沒有多餘,總是切重核心,每一句話都是在點子上的理性討論,
可怎麼到現在,回首過去,似乎懂得,
老師您的字字精準,除了來自於凝練的思考與個性,
也許更多的,是在和老天爭取時間,
要用最專注的態度,才能靠近與面對嚴肅的哲學課題。

我們都想參透這宇宙與生命,
所以選擇了這裡,
哲學,作為通往真理的道路,
敬愛的張老師,您在這條路上,給了我們最經典的範例:
真實,不做作,謙虛,永遠的懇切,
沒有吊書帶的裝模作樣,更沒有高姿態的空泛批評,
您一直在實踐之中,用最高達美的方式,實踐詮釋學該有的態度,
不豎立權威,只有開放與傾聽,
但又總是在最誠懇的互動中,找到紮實的頓悟與理解。
敬愛的老師,
我要同您說,
您有形的軀殼,儘管已逝,
但您留下的是已經足以作為典範的珍貴的哲學研究態度。


『OOO,哲學論文,不是寫文藝副刊。』
敬愛的張老師,這句話,真真切切成了我哲學生命的分水嶺,
您的慧黠雙眼,不僅僅只是帶動與先聖先哲的哲學對話,
而且還看透人世脈絡,
用最盡責的姿態,說該說的,做該做的,
嚴肅但無嚴厲,愛護但無矯情,
您的專注,讓學生看到了理性哲學思辯的可貴,
也真是在如此純粹無雜質的理性論辯之中,
才能總是在經典裡,不斷找到理解真理的活水源泉。

敬愛的張老師,通過您的帶引,
我才懂得,原來哲學的理解,來自於選擇,來自於態度,來自於放下偏見,
您總是會在課堂上,突然的有一句註腳,
像是靈光的閃動,或幽默的插曲,
但我知道,這些註腳,
是您用生命的氣力,咀嚼哲學道理,才能有的理解。
永遠記得您在康德的課堂上,說,康德的道德哲學,是敬神如神在,
好一個敬神如神在。
我一直認為,哲學系,不只是把德文翻成中文而已,
老師,您讓我看見,在用功之中,
因為態度,所以可以更靠近真理。

敬愛的老師,
儘管我已經走了不同的道路,
但我可以跟您說,
過去哲學系的點點滴滴,成了左右我生命的關鍵,
生與死,衝突與和解,真實與荒謬,
現在都離我們好近,
但我們已經理解,如何真正爬到哲學的高度,
謙卑的知曉這一切,
並帶引更多的人,啟發最本有的哲學思考,良善的互動。

行文至此,凌晨三點五十七分,
剛巧,來了一場地震,
是的,一會兒新聞,馬上便會記錄,這場地震的時間、震央甚或災情,
而敬愛的張老師,您的逝去,
您用生命氣力呼吸哲學的姿態,
在浩瀚芸芸眾生中,不會只是個記錄,
因為,您所留下的無限的對話與理解,才正要開始。

學生 OOO 敬上

2010年9月6日星期一

思維

新生高的爭議,讓原本處之泰然的台北市政府,突然人仰馬翻,不知所措。為了儘可能地不讓這把火延燒的花博,中央與地方的執政黨可說使出吃奶的力氣,用力反擊;而下面這則新聞,似乎就是廣義轉移焦點下的產物。我看到這則新聞,心中當然有點無名火。若高雄市政府所言為實,真不知道指責對方者,何以認為自己會師出有名。然而,這並不是我想要寫出自己的想法的初衷。

世運、聽奧與花博,可以說是這幾年台灣重大的國際性活動。辦一場活動,重要的固然是經濟效益與收支平衡。可是在這之前,我們必須先處理一項嚴肅且長遠的課題:這些重大投資與建設的活動,是否能夠成為主辦城市建設、發展或重新活化現有設施的動力。就以我現在所在的慕尼黑為例,當年舉辦奧運的設施、比賽用地變成了奧林匹亞公園與各式各樣供人使用的運動館。選手村則改為今天慕尼黑的學生宿舍。配合當時慕尼黑奧運而蓋的購物中心,更是變成今日慕尼黑市郊的新生活圈。其他為此而產生的大眾交通工具,更是不在話下。從這個角度,活動毋寧是一時激情,什麼是可長可久的永續發展,這才是埋藏在城市市民內心中的疑問。

台北市政府為了花博,做了多少主要與附隨的工程,是騙不了人的。「新生高是新生高,花博是花博」、「您可以不支持郝龍斌,但您不可不支持花博」不是自打嘴巴,就是此地無銀三百兩。若不想變成「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窘境,台北市政府與其把心力放在肅貪廉政小組,不如好好地告訴市民,因為花博而帶來的永續經營理念與可能性何在。


聽完這幾天台北市政府對於花博與新生高架橋案的辯護與反擊,發現主政者已經迷失在自己吐出的口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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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高雄/世運主場館 菊:有人阻移交
【聯合報╱記者楊濡嘉/高雄報導】

對總統馬英九批評世運主場館使用率不高,高雄市長陳菊昨天說,「有人」阻止中央移交世運主場館給高雄,但不願明說是誰阻止;高雄縣長楊秋興認為中央和地方要協調,多辦活動;立委黃昭順則指世運期間,沒有一項賽事在主場館進行。

陳菊表示,去年11月28日,行政院長吳敦義承諾今年1月1日要把世運主場館移交高雄市代管,至今九月仍沒有移交;高市依然相信吳揆的承諾。

她認為馬總統可能不知道主場館現在的主管單位是行政院體委會,不是高雄市政府,「不能到了選舉就一直罵我!」

陳菊說,高雄港貨櫃量從全球第3名掉到13名,馬總統也就此批評;然而,高雄港一直是交通部轄管,高雄市政府從未管過高雄港。

楊秋興表示,世運主場館花了60多億元來興建,不能說舉辦世運後就停下來,應該要常常規畫活動、善加利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應協調,可由地方政府來管。

國民黨高雄市長參選人黃昭順重申,馬總統批世運主場館,是因為世運賽事中根本沒有田徑賽,但主場館卻蓋了田徑場,以致世運期間只有開、閉幕,其他競賽沒一個在場內辦理。黃昭順競選辦公室發言人陳麗娜說,市政府在世運會後只舉辦了兩場活動。

2010年8月8日星期日

健康的侵害

有一天,我向我媽媽請安的時候,順順話話家常。她告訴我:「現在我每天一瓶『每朝健康』,降低膽固醇,減低體脂肪。」我聽了之後,當然直覺覺得這是商業宣傳技巧,因此問我媽:「有效嗎?」我媽媽馬上講了她的體驗,並且告訴我一些神奇之處。結束對話後,我好奇地在you to be上找到了一下,看到下則跟其他相關的廣告(比方說膽固醇小姐),不得不佩服廠商的商業宣傳。



然而,我也上了每朝健康的網站。按照網站上的宣傳,這個飲料獲得多種「國家健康食品認證」,這可是國家掛保證的產品啊!本來這件事情應該到此為止。豈知前幾天在路上漫無目的得散步時,腦袋閃過「每朝健康」四個字。同時問自己,如果今天有B、C、D三家廠商站出來,指控衛生署給予健康認證的行為,不但是為這個產品背書,也因為這樣的認證,讓每朝健康的廠商這幾年削海了!更重要的是,由於政府的認證,造成民眾趨之若騖,使得每朝健康取得亮眼的市佔率,影響了市場的競爭,重擊他們的生存。這根本是國家對於其基本權(那一個基本權,暫時不做討論)的侵害!這樣的主張,可以成立嗎?

侵害如何看?


在基本權三段式思考的架構下,確定了所爭執的基本權保護範圍之後,當然就是討論國家是如何侵害到個人。傳統的侵害概念以「目的性(Finalität)」、「直接性(Unmittelbarkeit)」、「法律行為(Rechtsakt)」以及「下命性(Imperativität)」構成。對此,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曾經做如下的表達:

,,普遍來說,基本權侵害是一種「法律形式(暫譯)」的行為,其直接並且有目的地透國由國家所支配,必要時必須貫徹(也就是下命性質)的誡命或禁令,造成自由的縮減。"

,,Danach wird unter einem Grundrechtseingriff im Allgemeinen ein rechtsförmiger Vorgang verstanden, der unmittelbar und gezielt (final) durch ein vom Staat verfügtes, erforderlichenfalls zwangsweise durchzusetzendes Ge- oder Verbot, also imperativ, zu einer Verkürzung grundrechtlicher Freiheiten führt." BVerfGE 105, 279(300)

(待續)

2010年8月6日星期五

Erinnere mich! 02/08-08/08

Jacke oder Anzug

Eines Tag ist jemand in die Bibliothek eingegangen. Weil er die schwarze Jacke angezogen hat, sagte mein Kollege M im den Bescheid, dass die Jacke in der Bibliothek nicht erlaubt ist. Aufgrund der Tatsache, dasss es jeden Tag regnet, kann man diesen Verstoß damit rechtfertigen, dass er ohne Jacke in der Bibiothek friert. Insofern erteilen wir als Aufsicht entweder eine Ausnahme oder gehen davon aus, dass der Winner kämme. Jedoch hat er das nicht getan. Stattdessen behaupte er, dass das nicht eine Jacke sei, sondern ein Anzug. Dann ist er in die Richtung der Bibliothek Öffentliches Recht weiter gegangen. Ich guckte meinen Kollege und mein Kolleg schaute an mich. Was nun?

Da ich mich vor kurzem an meinen Kollegen gewandet hatte, um mich zu einer Stellung des BVerfG zu erklären. Das heißt:

Ein solches Monopol ist im Verfahren nach Art. 100 I GG vielmehr eine Feststel-lungsmonopol für Fälle, in denen dem unter der Herrschaft des Grundgesetzes tätig geworden Gesetzgeber unterstellt wird, er habe durch seinen Gesetzgebungsakt des Grundgesetzes verletzt: Es handelt sich also um kein Auslegungsmonopol des BVerfG in seiner Stellung als Hüter der Verfassung, wie sie im Grundgesetz einräumt. BVerfGE 2, 124(131)

Deshalb sagte ich zu meinem Kollegen, dass wir ihn darauf hinweisen sollen, wir als Aufsichten haben das Auslegungsmonopol, um die Rolle ,,den Hüter der Satzung" zu verkörpe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