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7日 星期五

Privatdozent

幾個月前,有朋友問我Privatdozent要如何翻譯?如果要從Dozent這個字下手,似乎宜翻成「講師」這個頭銜;然而,若是著眼於Privatdozent所具備的資格,似乎應該獻上「副教授」的敬稱。為什麼會如此?癥結點,當然是德國大學對於教授的聘用,以教席制度為大前提。一個教席一個坑,在沒有拿到它之前,不但無法成為教席擁有者(Lehrstuhlinhaber),原則上也不可能被冠以Prof. 的頭銜。儘管如此,吾人還是不能小覷這批頭銜為「PD Dr. XXX」的德國人,及其所擁有的學術實力!


所謂Privatdozent,係指已完成博士學位,並且通過教授資格論文審查,得以應聘為特定教席的德國學術工作者。由於各邦規定不同,想要擁有這樣的學術頭銜,而不是單純Dr. jur. habil.,就必須符合其他要求。在某些邦中,此頭銜的授與,伴隨著來自大學所要求的義務,譬如幾個小時的授課時數、幾個小時的圖書整理等等。如無法完成這些義務,Privatdozent的頭銜,是無法落在頭上的。此外,在某些德國的各邦中,區分了授課能力(Lehrbefähigkeit)與教學資格(Lehrberechtigung)這兩個概念。完成教授資格論文,只證明了自己有授課能力,是否得以Privatdozent的教學資格在大學任教,必須另外申請。值得注意的是,Rheinland-Pfalz這個邦,似乎已經成為唯一一個不再授與Privatdozent頭銜。

由於上述所說的附加條件,我們就會在德國大學中,看到形形色色的Privatdozent,大抵上,可以做以下的區分:

駐點服務的Privatdozent

這樣的PD,乃是在完成教授資格論文後,在無法立即找到教席,或者下一步還沒盤算出來的前提下,繼續留在大學服務。此時,這些Privatdozent雖然可以獨當一面,實質上,他們實際的資格,乃是特定教席下的學術助理,除了負責教學、撰寫文章外,處理該教席教授所要求的事務,毋寧是其工作的核心。

兼差打工的Privatdozent

顧名思義,這樣的Privatdozent顯然已經有一個正職工作,忙碌不已,但在公餘或法定允許的上班時間內,從事教職工作。這樣的PD,本身已然具備了一定的學術涵養與實務經驗,他們既可以開一般理論扎根的課程,也可以教授實務經驗導向的特定科目,藉此幫助學生準備或充實國家考試所需要的知識。


漂泊頂替的Privatdozent

此類的Privatdozent所呈現的狀態,不是到處去做Lehrstuhlvertretung,就是固定地出現在幾個大學的授課教師的名單內。是否必須這樣浪跡天涯地找尋學術生涯的可能性,我並不是很清楚。儘管大學會提供這些PD一個研究室從事研究,若跟前面兩類PD比較起來,其辛勞程度,是可見一斑。

就如前面所說,PD是已經具備成為教授資格的人,也是從層層學術訓練的關卡中熬出頭的學術工作者,故而將PD納入大學教師體系的學校內,PD不但可以指導德國大學法學院的碩士論文,更可以成為博士以及教授資格論文的指導教授、論文評分者以及結業考試的考官。除此之外,按照新的國家考試規定,PD也可以成為專業學程領域的考官與出題者。

參考:http://de.wikipedia.org/wiki/Privatdozent

4 則留言:

奧圖之都 提到...

對應台灣的學術環境,實在很難找到一個相對應的職稱,唉!

Peter 提到...

台灣的教授制度跟德國天差地北,很難找到適當的職稱。

Peter 提到...

前幾天,我突然想到,或許可以將Privatdozent稱之為「準教授」、「預備教授」或者「教授候選人」等等。

奧圖之都 提到...

的確,也只能這樣翻譯了,只要不是「流浪」教授就好(~冷)。祝新春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