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日 星期二

辯乎?釋哉?

法學院裡,有很多大大小小的專業圖書館(Fachbibliothek)。大者,莫過於公法、民法與刑法圖書館。小者,可能僅僅只是教授旁邊的辦公室而已。對於法制史這個科目,法學院提供兩個法制史專業圖書館。一個是古代法法制史圖書館(Bibliothek für Antik-Rechtsgeschichte),另一個則是德國與巴伐利亞法制史圖書館(Die Bibliothek Für deutsche und bayerische Rechtsgeschichte)。因為希臘籍同事瑪利亞回雅典,所以我就幫她在上個禮拜,去德國與巴伐利亞法制史圖書館代班。


代班這件事並沒有甚麼,就是做在門口,查看訪客帶的東西;如果有人要將書籍帶出去使用,就必須押證件。就這樣,我大概沒甚麼屁事地做了三個小時。三小時到了之後,因為也是圖書館打烊的時間了,所以我就準備請大家離開,把窗戶關起來,最後把門鎖上。正當我一一通知時,後面小間的一位女同學跟我說:「不用關,我還在!」我納悶地回問:「啥?我聽不太懂。」她回答說:「我是這個圖書館的Aufsicht,我會繼續待在這個圖書館唸書,所以不用關。」我似乎聽懂在說甚麼,就是她還在,所以要我把鑰匙交給她,可是這樣簡單的舉動,對我可是困難至極。到底是誰說可以這樣做?因此我就回應道:「真的嘛?我需要有人幫我說明清楚。」「圖書館的門,貼了一張公告,可以這樣做。」:她這樣表示著。因為此等緣故,我就去大門那邊看個清楚。大門上,的確貼了一張告示。上面寫道:

Die Bibliothek ist in der vorlesungsfreien Zeit jeweils

Montag bis Freitag von 9-16 Uhr

geöffnet

darüber hinaus, sofern freiwillige Aufsichten anwesenstehend sind

簡單地說:圖書館雖然週一至週五從九點到下午四點開著,可是在這時間之外,有志願的Aufsicht,還是可以繼續為大家服務。文義很清楚,她又是該圖書館工作名單上的人,因此我就把圖書館的鑰匙交給她。幾天以後的禮拜日,她又出現在我面前,跟我要這個法制史圖書館的鑰匙,這卻讓我萬般為難。

以前,常常會有自稱這個法制史圖書館的Aufsicht的人,跑來Zentralaufsicht,跟我索取鑰匙。因為我也不是很清楚各個分館如何運作,本著「有上班才會來要鑰匙」的想法,我跟我其他的同事,就給他們鑰匙。這樣過了一個學期左右,有一天,法制史教席的Prof. H寫了一封書面函給我們,上面寫道:


Aus gegbenem Anlasss muss ich darauf hinweisen, dass der Schlüssel für die Bibliothek des Leopold-Wenger-Institutes, Abt. B (Bayerische und Deutsche Rechtsgeschichte) grundsätzlich nicht mehr Mo-Fr nach 21: 30 Uhr
und auch grundsätzlich nicht mehr am Wochenende an freiwillige Aufsichtskräfte ausgegeben wird. Im Ausnahmefall muss eine besondere Bevollmächtigung nachgewiesen werden können.

我個人的理解,Prof. H提醒我們,除非有授權、證明之類的東西,一到五九點半之後以及週末例假日,法制史圖書館的鑰匙是不可以交給任何志願工作者。根據這封信,開放時間以外,很多想要使用該圖書館者,就是不得其門而入。同樣地,當這位女同事跑來問法制史圖書館的鑰匙何在時,我也是這樣講。不同的是,因為她是Aufsicht,所以就說了一下的理由:

Prof. H這封信的意思,是有人借用Aufsicht的名義,使用圖書館,讓圖書館的書籍不翼而飛,因此才寫信給Zentralaufsicht,可是對於我們工作的Aufsicht而言,Prof. H是歡迎我們使用。

我很難相信地說道:「我知道妳是那個圖書館的Aufsicht,可是Prof. H寫了這封書面通知給我們;這不是妳個人的問題,而是整個圖書館管理的要求。」她聽完之後,我就順著將這封信給她看,想讓她死心,看完之後,她說出一個她應該取的鑰匙的理由。她表示:「妳看,上面是寫道 freiwillige Aufsichtskräfte,我不是freiwillige,我是工作名單上記載的Aufsicht,因此我可以取得鑰匙。」老實說,我實在很佩服她這一招,這的確是理解的方式。她把Aufsichtskräfte分成在工作名單與非在工作名單上登載兩類,後者屬於freiwillige Aufsichtskräfte。可是我自己以為,freiwillige Aufsichtskräfte在整個脈絡上,也可是正常開放時間以外志願做Aufsicht者,都可以稱作freiwillige Aufsichtskräfte(die Aufsichtskräfte, die über die Öffnungszeit hinausgehnd als Aufsicht freiwillig arbeiten.)。經過短暫地溝通,加上我幾天前有去那個圖書館工作過,我一方面要求她,去跟Prof. H要證明,或者重新給我們指示,另外一方面,我也無法排除她解釋可能性存在,我同意她該日在那個圖書館裡念書;可是門必須鎖起來。

這件事讓我不禁想起一個月前的一個「阿娘威」的事情。圖書館門口或者館內,會貼著圖片上這張告示:

Die Bibliothek

Hier sind nicht erlaut:

Mäntel, Jacken, Tatschen, einschl. Laptoptatschen

Getränke

Lebensmittel

大意是,大衣、夾克、包包,包括電腦包,飲料、食品,都是被禁止的。

這條規定本來沒有Laptoptatschen(電腦包;正確地說:筆記型電腦護袋、筆記型電腦保護套),可是自從Zentralaufsicht經營以來,常常發現有雜誌裡的頁數被人十分技巧性地拆掉,或者將增補式的註釋書的部分頁數帶走,因此就跟國家圖書館一樣,禁止攜帶這樣的套子或護袋。這對十分愛惜自己物品的人,當然非常不悅,但還是沒有太大問題的施行著。有一天,在我當班的時候,當我發現他帶著Laptoptatsche進入圖書館,提醒這個東西不得攜帶入內時,他的反應真的讓我問自己:「啊!這樣的事情也可以做文章啊!」

這是一個依據Paris-Programm來慕尼黑唸書的法國人。他應該是很奇特的人學生。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我都是看著他近乎西裝筆挺地來圖書館看書、去學校上課。他那一天應該是帶了一個EPC這樣型號筆記型電腦入內。這個電腦包著一個小小的套子。根據上開公告,我當然就是一如往例地提醒他,他應該把這個套子放在置物櫃裡。他聽完我們的要求後,他先是有點激動地表示:「啥?我以前也是這樣進入圖書館看書,可是也沒被攔過或糾正過。」這點我並不意外。之前在商法圖書館時,他也幹過類似的事情,我提醒他,他也是給我來這套,還一副你在找我麻煩。因此我就跟他說:「可是這個公告貼了至少六個月以上,我們也一直是這樣工作;規則就是規則,很抱歉!」一般來說,有同樣主張著,到這裡就會停止了,這位老兄卻打蛇上棍,帶著教導我們的態度說到:「這是解釋的問題。Laptoptatsche,指的是那種大包包,既可以裝筆記型電腦,也可以裝東西的那種筆記型電腦包。我的這個小包包,不是規範的範圍內。」我聽完後,真的哭笑不得,原因在於公告是特別標示「 Tatschen, einschl. Laptoptatschen」;況且大的電腦包,本來就因為是Tatsche不允許帶進來。由於我需要拯救我快要掉下來的下巴,想想我的Hausrecht要被別人解釋,我的同事則是繼續跟他解說,並且希望他按照規定進入圖書館。最後,他應該是不情願地按照規定辦理。

以前在台灣唸書的時候,有法律系老師說道,會讓他們想要搖頭的法律系學生之一,就是唸了一、兩年的法律,就開始處處主張權益。這句話或許會有老師立場上的偏差,可是如果連這種「自我不便」都要拿法學方法論來爭個長短,我想只能說:「祝福他!」

6 則留言:

gustavko 提到...

第一個案例,我覺得是你不願意當壞人而已啦!
管他要怎麼凹....schluessel在你這,要採用什麼樣的解釋,是你決定的,他愛硬ㄠ還理他咧!叫他去吃大便好了.本人最痛惡那種,明明只是來打工,卻自以為可以在學校享受特權的人.

後面第二個案例...如果是我的話,我會說:因為秘書年紀大,所以分不清楚Laptoptasche跟Laptophuelle之間的區別.所以不是你說的這個意思.你有不滿的話,你去跟秘書或教授申訴去.

以前...曾經有兩個白目的德國女生,也為了這個Laptopsleeve的問題,跟Frau Lackner爭論.Frau L.那時就只說了一句:你是要來讀書館唸書還是不要.要的話就請遵守規定.

Peter 提到...

法制史圖書館是有區分Vorlesungszeit與vorlesungsfreie Zeit的圖書館;Prof. H的那封信,是在正常上課期間給Zentralaufsicht,之後在進入假期後,才貼出新的開放時間的告示。如果Prof. H秉持之前那封信的樣貌,其實假期開放時間是不應該在四點以後還容許有人志願擔任Aufsicht。更何況,下一週就是今年第二度的國家考試時間,Prof. H是否有同意旗下工作人員為國家考試使用,是可以確認的;也是我自己可以承擔的風險。

至於第二件事情。我不知道這件事情跟「年齡」有甚麼關係ㄟ?!
Frau A, Frau R以及Frau W的態度非常清楚,因為失竊問題,任何形式的電腦包包,都不可以帶入圖書館。
禁止Laptoptatsche這件事情,不是只有法學院的圖書館,我之前去國家圖書館時,也是因為帶了一個電腦護套,在入口處以「禁止Laptoptasche」為由,被警衛要求我將護套鎖入櫃子裡面,方能進入館內閱讀。
那個法國仔,犯的最大錯誤,就是對著圖書館的人,說著圖書館的規定要如何解釋。竟然我同事願意跟他扯,就隨著他們交涉吧!

gustavko 提到...

有關係啊...
因為年紀大,所以不理解在新造德語的使用上,嚴格地說,確實Laptoptasche跟Laptophuelle或Laptopsleeve有指涉對象上的區別.所以在那封公告上,並沒有嚴格地加以定義.

另外,回到第一個案例.即便法制史圖書館有分學期中跟假期不同的開放時間,但當時那位仁兄來拿schluessel時,是在週末,所以在適用原來Prof. H的那封公告上,並不存在問題.另外,你上面舉的第二個理由,我認為雖然不能完全排除其可能性,但其可能性仍是不高的.因為,按照Prof. H原本公告上的說法,要在非開館時間進入該圖書館,需要另有一特定的授權狀.所以,若是因為考量到國家考試的緣故,Prof. H要特許該館之工作人員,在不開館的時間使用該圖書館,那便是屬於Prof. H公告中,所說的特殊狀況,理應會給予被特許者一特定之授權狀,或另行以內部公告公告之.所以個人以為,身為Zentral Aufsicht你,沒有必要去擔那個風險.當然,你願意自行承擔這個風險,給人方便,於法上,我也不認為有錯,只能說你人好而以.

但是,我認為在執行公務時,人好這件事,卻會有不好的影響.因為,人難免會受到心情的影響,有時不願意對人特別的親切.假設,你哪天心情不好,當日不願意給人特殊的親切待遇,他人以此質疑說,為何你之前願意給他方便,今天卻不行.固然人們可以辯稱,因為這部分的規定有模糊地帶,所以該怎麼做純然是按照你自己主觀的裁量權.但是,人們卻不能否認,有時人好有時人不好這樣的事情,會造成:1.廣義的法底普適性受到傷害;2.因此,當事人也會無所適從;3.同事在遇到類似狀況,會因為你的人好被質疑說:為何之前可以,這次不行.

基於上述的理由,所以我主張,在遇到規定有模糊地帶的時候,從嚴解釋之,對於自己,對於當事人,以即對於同事,都是比較好的.

Peter 提到...

我覺得如果你要以「年齡」作為自己的說法,你要先確認,對方的確是因為年齡而不知道你所說的事情,因此寫了Tatsachem, einschl. Laptoptaschen。不然,就是出於自己的先入之見,認為年紀大的人,就一定不懂你說的德語分類。

我從Frau A處得到的訊息是很清楚的。Tatsachem, einschl. Laptoptaschen,就是儘管只是電腦的護套,也是不能帶入圖書館的。從我自己的執行上經驗,當我請進入圖書館的人,不能攜帶Laptoptatschen時,絕大多數的人都是表示歉意。極少部分的人是說,這是只是我用來保護電腦的套子;只有這個法國仔說這是解釋的問題。這個法國仔爭執的事情,不是他的套子不是Laptoptatsche,而是Laptoptatschen這個字要限縮解釋成「大型電腦包」。

寫第一件事情,會被人拿出來說話,這是已經計算在內了。儘管如此,因為第一件事情跟第二件事情我所身處的環境不同,所以寫出來做對比。第二件事情,我完全知道制定公告的背景,所以當然是不可能有討價還價的空間。第一件事情,我則是有可能易地而處,所以我在本文中提到,她雖然當日可以使用,可是圖書館還是必須關起來,以維持歷史解釋與客觀解釋的共同性,並且她必須要取得Prof. H的證明,才有下次的可能性。

gustavko 提到...

我承認...我是基於自己先入為主的偏見,才說是年紀的關係.只是提供一個解釋的可能性.不過這位法國仁兄也不是唯一一個這樣辯稱的人,我之前也碰過同樣的案例.只是我的當事人,在聽到我說Laptophuelle ist einschliesslich之後,就很配合地交給我了,沒像這位法國仁兄如此好辯而以.

第一件事情我只是單純對那女的很不爽(當然,裡頭有我對於一些東歐及拉丁語系的同學慣於濫用特權的偏見,有分不開的關係).畢竟,把門關起來自己一個人在裡頭,且沒有公文賦予其行為正當性,就讓人覺得是在耍特權.我個人昰覺得,身為Aufsicht,相較於一般的圖書館使用者,其實已經有了不少方便了.稍微有點道德意識的人,就應該自我節制一下,更何況,這是規定上不許可的行為(若採嚴格解釋的話).

Peter 提到...

嗯嗯!那就是一開始的時候,就把Laptoptatsche囊括所有形式、種類的電腦包。
後面這件事,可以找時間寫個小文回應!

謝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