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0日 星期六

耶拿大學德國法碩士學程

耶拿大學的校徽是曾為薩克森選帝侯暨薩克森公爵約翰·腓特烈一世(世稱寬宏的約翰·腓特烈)。這位菲丁家族恩內思特系(Die Ernestiner)的選帝侯在1547年的施馬爾卡爾登戰役(Der Schmalkaldische Krieg)吃了敗仗後,不僅成為神聖羅馬皇帝卡爾五世的階下囚,他還必須將薩克森選帝侯的頭銜及其統治的大片土地,交讓給同家族的阿爾伯特系(Die Albertiner);而這也意謂著,約翰·腓特烈一世也因此丟掉了當時路德新教學者的重鎮:維騰堡大學。職此之故,1548年身在牢獄之際,約翰·腓特烈一世就興起在耶拿重新建立一間大學的念頭。經過他與他三個兒子的努力,終於在1558年,神聖羅馬帝國皇帝費迪南一世(Ferdinand I.)將當時耶拿的高等學校(Hohe Schule)升格為大學,自此誕生了耶拿大學,並且開始了耶拿的法學教育。為了讓外國大學畢業的法律系學生具備德國法學的學術性與專業性,該院從1995年起,為外國大學法律系畢業生提供了兩學期的德國法碩士學程,授與magistra /magister legum (LL. M.)頭銜。

2014年9月3日 星期三

沈重駭人耶穌受難

從來沒有認真的閱讀過聖經,但卻未阻礙進入這部電影的深處,跨越耶穌血腥殘破的身軀,看到神靈通過肉身為人類消去罪業的超凡平靜。

萊比錫大學德國法碩士學程


萊比錫大學自西元一四零九年建校至今,已有六百零五年,是現今德國第二古老的大學。與其他擁有古老歷史的德國大學一樣,法學院也是當時建校時的四大元老學院的一員(其他三名分別為神學院、醫學院與藝術學院)。隨著十七世紀末、十八世紀初萊比錫逐漸成為德國文化與商業的中心,萊比錫大學法學院也逐漸開始了其輝煌的歲月。這不僅讓許多名人(例如費希特、歌德、舒曼等)前來就讀,在十九世紀成為柏林以外德國最重要大學的結果,許多當世有名的學者願意成為法學院的教席教授。這些教授不乏對後世有舉足輕重影響的學者。例如曾參與德國民法起草工作的Berhard Windscheid教授、古典刑法與規範理論的代表人物Karl Binding教授以及德國行政法之父Otto Mayer教授。而帝國法院(Reichsgericht)於此設立,也算是佐證了當時萊比錫法學的昌盛,並讓萊比錫享有「司法權的城市(Stadt der Rechtsprechung)」美名!按照一九九八年三月二十三日的章程,萊比錫大學的法學院也為外國法律系畢業的學生提供德國法碩士(Legum Magister)的學程。

2014年8月27日 星期三

圈禁乎?抵抗乎?

下面翻譯的內容(一時興起翻的)是德國聯邦議會官網對德國基本法抵抗權所做的說明。在理解德國基本法第二十條第四項的抵抗權時,我以為必須理解,抵抗權入憲是一九六八年的事情,也就是歐洲六八學運的年份。由於基本法的修正,在未產生修憲界線問題前,只需要朝野政黨形成票數門檻的共識就可以為之,到底基本法第二十條第四項的入憲,是為了提供人民最後抵抗的權利,還是政黨為了鞏固代議民主而採取保護措施?條文化的抵抗權與高門檻的釋義要件,是願意讓國民為憲法國而奮鬥,還是讓國民活在奮鬥的鳥籠中?

2014年8月23日 星期六

Ehre, aber wessen?

Im 8 und 9 Jahrhundert trat der Meister Yu Han(韓愈) als chinesischer Dichter und Essayist auf der Bühne. Obwohl er als Diener des Kaiserreichs eine nicht besondere erfolgreiche Karriere machte, bezeichnete er sich allerdings als größter Prosa-Autor der Tang- und Song-Dynastie. Er appellierte nämlich an eine Wiederbelebung des Schreibstils in der Han-Dynastie. Darüber hinaus verwarf er bekräftigend den Gedanken vom Daoismus und Buddhismus. Trotzdem hatte er nie daran denken können, dass ein juristischer Streit über sein Persönlichkeitsrecht nach seinem Tode ausgelöst wurde. Denn seine Ehre wurde  über tausenden Jahre erst herabgesetzt.

2014年8月17日 星期日

波茲坦大學德國法碩士學程

波茲坦大學是布蘭登堡邦於一九九一年七月十五日以布蘭登堡大專院校法設立的綜合性大學;而法學院則是該校創校時的元老學院。該院自1991年冬季學期開始招收學生。當時有約1800名學生註冊在波茲坦大學法學院。由於學生人數恐影響到該院法學教育的水準,疏離師生互動,故此後決定每年冬季學期只招收約350名學生。這是一個蠻特殊的決定。針對外國法律系畢業的學生,波茲坦大學法學院首先提供了德國法碩士學程(Magister legum, LL. M.)。

2014年8月15日 星期五

新制之後

2007年,在JuS這本雜誌上,刊登了一篇〈Die Ausbildung im Schwerpunktbereich und die erste Prüfung an den juristischen Fakultäten in Deutschland(德國法學院專業學程的規劃與第一次國家考試)〉的文章;作者為:Prof. Christian Rolfs 與 Sara Rossi-Wilberg。這篇文章,主要針對2003年新版德國法官法公布後,各邦對於法學教育及考試的現況進行介紹。按照新的制度,現在德國法學教育分成三個部分:一、國家考試所要測驗的考試科目;二、由大學負責測驗的科目;三、包括外語能力在內的關鍵性資格。這三者,只有前二者最後會被計算入整個第一次國家考試的成績。2003年法學教育與考試的重點在於,將以往各邦透過法律或法規命令規定的選修科目及大學所應遵循的教育方式予以打破,取而代之者,各法學院自行設計該學院的專業領域學程,並且自行發佈規定,確定授課內容與考試方式。造成的影響為,每個法學院自己的專業領域學程的內容,成為吸引學生選擇就學的重要且可判斷的標準。難處在於,十分系統性的設計出具有特色且、讓人滿意且時更新的專業學程並非易事。